記得在小學的時候,每星期有作文課。國文老師除了在作文卷上有批語外,還把全班的作文排好了名次,當堂唱名發還。

如名次排在後面,顯得非常難堪,所以大家對作文全很努力。

我本來就喜歡作文,再加上努力, 所以作文發還時,常是名字在前幾名之中。

一次作文題目是北風,還是春風,我已記不清了,作完了自己很得意。

當時覺得下星期發還時,我一定是在前幾名之中。

沒有想到,不僅是前幾名沒有我,甚至中間也沒有,而是排在最後一個。我根本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了。

下了課,去問國文老師,老師說:「這不像你這個小學生作的,一定是抄自什麼雜誌上的。」我驚訝得不得了,我說:「確實是我作的。」

老師說:「你不可能作這麼好,你是抄的,你如果說你不是抄的,拿出證明來!」我反抗也無從反抗起,委屈的哭了一場。小孩時的多少事情,現在幾乎都忘了,唯獨這次所受的委屈,總是記得清清楚楚。

事情竟然無獨有偶,我在大學三年級時,又出現一次類似的事。

那是考交流電路的課,有一道最低還是最高功率的問題,教授所講過的是用微分求最大或最小的方法。

我在考試時,嫌那個方法麻煩,竟異想天開在不到一小時中發明了一個用幾何作圓,利用切線的關係,很容易找出答案來,那一次考試,我又是很得意,卻沒有想到這一題竟然得了0分,老師說我不會微分。而這個幾何方法呢?一定是從別處抄來的。

於是我在小學時所受的委屈心理又為之再版一次。

時光如流水似的過去了,我在美國當教授了,遇到又一次類似的事件,不過我扮演的不是學生了,而是對方的角色。
有一個美國學生提出一篇學期論文,當作期末考試。

翻來覆去的看他這篇論文,不僅是風格清新,而且創意滿紙,令人不能相信是一大學生之作。我很自然的懷疑他是從什麼地方抄來的。問題就這麼極端:如果是抄來的,只有給不及格;如果不是抄來的,那就太好了。

我到圖書館查了兩天最新到的期刊,看看有無類似的東西,不得要領,於是請教一位同事,問他該怎麼辦!我這位同事對我所提出的問題,倒顯得有些驚異。

他說:「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。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。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,這是羅馬法的精神;文明與野蠻的分際,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。我覺得這是常識,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,好奇怪!」
聽了這一番教訓後,我倒沒有什麼慚愧的感覺,而是想起中國文化中好多好多莫須有與想當然的故事。

很多的時候,很多人常把自己的觀念想法理所當然的套用在其它人的身上,總覺得別人就是該這麼做才是對的、才是正確的,造就了好多的莫須有罪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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